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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解困企业设备更换

  某公司是一家生产新型建筑材料的企业,自去年以来因购买的机器设备质量不达标导致其公司生产的产品一直不合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机器生产厂商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货款和机器鉴定款予以返还,其公司亦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机器设备和配套设施返还给生产厂商。判决生效后至今已逝去了半年,机器生产厂商一直未履行返还货款及鉴定款义务,也没有来拆除不合格的机器设备,因不合格机器设备是生产流水线上的一部分,如果不拆除原机器设备就无法重新更换合格机器设备。现在公司为了尽快恢复生产由此减少损失,想把不合格的机器设备从流水线上拆除,移到别处进行保管,如在生产厂商不到场的情况下拆除机器设备,又怕生产厂商说设备是在拆除过程中损坏,或提出拆除的设备不是其公司所供,导致双方再产生纠纷。为此来到公证处进行咨询,公证员接待后告知该企业能找技术人员拆除设备,找好保管设备的场所,并将拆除的设备做封存,由公证处对设备拆除前的状况、设备的拆除及移出过程和拆除后设备的封存等情况做保全证据公证,并由专业拍摄人员对整一个完整的过程进行录像、拍照。

  该公司听从了公证员的建议,要求尽快办理。因为设备比较大,拆除的过程很复杂,需要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长,而且公司因疫情和机器设备的质量上的问题导致公司经营困难,申请减免一部分公证费用,并要求公证员能早晨7点就开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将情况立即向主任做了汇报,主任立即召集骨干公证员进行了讨论,并对保全公证的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的问题做了预案,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难,减免一半公证费的决定,同时安排两名骨干公证人员第二天早上六点半出发到现场做保全证据公证。

  第二天一早两名公证人员按时出发,在七点前就赶到了保全现场,并立即与公司的工作人员展开紧张的工作。他们顶着天气的炎热和车间的闷热,一直靠在现场进行查看、记录、拍照,直到下午一点才将机器移出并封存。回到单位简单吃了点饭,又忙着刻录光盘、整理现场工作记录、挑选照片,直到下班后才完成了相关工作。公司的工作人员看着公证人员认真、负责、忙碌的身影,由衷地说:“你们辛苦了,你们真是敬业,太感谢了”,“有了公证书,我们就可以完全放心地更换合格机器设备恢复生产,然后再慢慢地与原厂家进行索赔了”。

  诸城市公证处始终牢记并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的发挥公证职能优势,积极推行便民利企举措,解决企业未来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努力为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时间: 2024-01-08 23:01:42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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