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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年报填写指南和流程来了

  今年,个体工商户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等方式均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今年,对于行政机关已掌握的信息不再要求个体工商户填报,行政许可、特定种类设备情况等填报内容也无需报送。年报填报信息“一屏展示”,增加“提交并公示”提醒功能,避免漏填和未提交情形发生。

  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报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今年不再硬性要求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补报,允许自行网上补报,实现个体工商户年报信用修复“零跑腿”。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逐渐增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稳定性,实现年报公示信息及时同步。

  减少个体工商户年报填报内容,对原来习惯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逐步建库,最终实现零录入!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登录界面增加了“个体工商户便捷登录”,仅需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的后6位即可登录。

  登录成功后,进入年报填报,系统会提示“要不要调取上一年度年报申报的信息?”,选择“是”,则会自动带入上一年度年报的内容,行政许可、特定种类设备情况等填报内容无需再报送,一般基本情况无变化的话,仅需修改资产状况信息中的内容。

  第二步:自动带入上一年度年报信息,无需再逐项填写,填个营业额和纳税额就可以提交啦。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2023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2年度年报时间为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4.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7.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金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

  1. 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市场监管部门年年都会按照特殊的比例抽取少数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4.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5.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法提交2022年度年报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将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或吊销登记证。

时间: 2024-01-28 22:34:33 |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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